全校师生: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剑桥学院国家助学金推选办法》。
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同学学习积极性以及对党和国家实施这一政策的认识。经过个人申报、班级评议、二级学院综合评定、学生工作处审核等工作环节,已经完成了对国家助学金的初步评定。现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评出获助学生名单,现公示学校国家一等、二等、三等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19日
对公布名单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办公地址:正德楼205学生工作处处长室,办公电话:86615610
附: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公示名单(一等,二等,三等)
哈尔滨剑桥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13日